跳至內容

第十章 修章與附則

修訂須經勞工大會討論並以至少 2/3 勞工老闆同意通過(依 GOV-06)。

章程修訂屬於重大事項準勞工老闆對此不具表決權。

本章程未盡事宜由細則補充;細則不得牴觸章程。

AMD-03 附註:公司章程與法定程序對接

Section titled “AMD-03 附註:公司章程與法定程序對接”